招生简章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是1979年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所专门为职业教育培养培训专业课师资的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是目前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职业师范院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全省职教师资保障体系建设牵头单位,是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学校设有5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理学等7个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学科6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本科高校一流专业12个。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职教师资和应用型人才。2020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面向全国招收教育硕士、机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2023年学校招收教育硕士、机械硕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中,教育硕士招收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学前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等7个专业领域,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招生设有加工制造、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食品加工与检测、财经商贸等5个研究方向;机械硕士招收机械设计技术及应用、智能装备制造技术、材料成型技术、车辆智能检测技术等4个研究方向。各专业领域拟招生计划详见《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将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
(六)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选择“定向”。
三、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土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三)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科目
2022年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2022年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2022年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2022年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考试具体科目详见《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约在2023年3月下旬至4月,具体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3.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我校将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要求及具体工作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调剂、录取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生源情况进行调剂,调剂办法将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前公布。
(二)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三)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研究生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五)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诚信情况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委培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将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八)被录取的新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及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具体执行,体检时间、地点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八、学习方式、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习方式与学制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制为2年;机械硕士(全日制)学制为3年。
(二)学费标准
教育硕士8000元/年;机械硕士8000元/年。
(三)奖助办法
为了确保研究生能更好的潜心学术研究与科技开发应用,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进一步加大研究生经费投入力度,实行一系列的优惠奖助政策。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有: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8000-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20%,奖励标准为4000-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40%,奖励标准根据资金预算动态调整。
2.对学科竞赛、科研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发放单项奖学金;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每年按在校研究生总数的10%设置“三助一辅”的岗位数,岗位酬金500元/月,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3.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在校期间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4.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生每年20000元,按上级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5.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覆盖面总人数的5%左右。
6.优秀研究生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覆盖面总人数的10%左右。
7.优秀毕业研究生奖,覆盖面为当年毕业生人数的5%左右,一次性给子1000元/生奖励。
8.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1000元/生。
9.考取博士研究生奖,1000元/生。
10.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九、就业情况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我校硕士毕业生主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就业。
十、住宿情况及培养校区
(一)每生每年住宿费1200元。
(二)硕士研究生在凯旋校区进行培养。
十一、其他
我校研究生招生动态信息随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
邮政编码:130052
学校网址:http://www.jlen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jlenu.edu.cn
办公地点:凯旋校区第一实验楼203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刘老师
咨询电话:0431-86908108
传 真:0431-8690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