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强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的意识,激发青年一代投身国防事业的热情,加强青年学子的国防观念。我院于6月19日在食品楼521召开征兵宣讲活动。本次宣讲活动由加依达尔老师主持,退伍学生张钰佳进行宣讲。
会议伊始,张钰佳同学为大家介绍了她的军旅生活。围绕她对“军人会敢于为战友挡子弹”这句话的不解到领悟,讲述军旅生活带给她的磨炼与成长,并解读了大学生参军事宜和各项优待政策。
应征入伍激励政策
1.应征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
2.保留学籍:高校学生入伍,高校为你保留入学资格,退伍后2年内可入学。
3.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4.升学优惠:
(1)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由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400余所普通高校承担。
(4)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文化课考试申请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5)经学校同意,退役入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6)退役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可直接获得学分。
此次宣传使同学们了解了征兵国防的相关知识,增强保卫祖国的意识,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树立自身国防观念,将自身爱国之心变为报国之行,以青春之名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国防建设,为国家的安全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