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学校征兵号召 我院积极组织学生进行兵役登记

来源:志愿服务 2016/05/25

2016年5月为响应学校“一人当兵 全家光荣”的征兵号召,在老师的积极推动和同学们的大力配合下,我院已完成全系在校学生的兵役登记工作,并且已有4名同学报名2016年度现役士兵应征入伍。

现将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抚政策公布如下:

一、经济收益: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15年吉林省入伍的义务兵服役两年平均可领取46516元。立功受奖增发优待金,一等功增发15%,二等功增发10%,三等功增发5%。
2.自主就业士兵发放经济补贴。每年4500元,服役两年补助9000元。
3.大学生退役奖励金16000元。
4.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助学贷款补偿。最高补偿,专科:3×8000=24000元;本科:4×8000=32000元。
5.津贴,2年总津贴约为15600元。
6复员费,平均2000元。
7.养老保险金,存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16000元。
经济收益总计约:本科14万多元,专科13万多元。
二、学业帮助:
8.复学、升学——退役后复学、专升本、考研、
①转专业。放宽退役复学转专业限制,经学校同意并履行手续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②专科生退役后专升本,计划单列,录取比例我省为50%。
③有专科学历退役的,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服役期间获得1次优秀士兵奖励的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④考研实行计划单列,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全国每年5000人。
⑤退役三年内考研,初试加10分。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后可免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创业就业扶持
9.就业扶持
①全省公务员考录有一定比例面向退役大学生。
②政法干警招录计划20%以上招收退役大学生。
③全省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生,笔试初试成绩加5分。
④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要全部在退役大学生和转业军官中招录。
⑤省内国企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招录人员,10%的名额招收退役大学生。
10.鼓励创业
①税收优惠。3年内,按规定抵减增值税等税种。
②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资金不足,可申请5万元内小额担保贷款。
③有成熟创业项目的,可优先进驻共青团组织的青年创业园创办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