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程学院 党支部 “三会一课”制度

来源:党务指南 2021/06/07

为健全我院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主要任务: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2、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学期应召开二次,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其他支部委员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大会可提前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

3、会前,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大会议题,并将会议内容、目的、时间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以吸收非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4、正式开会时,必须要有支部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可开会。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5、支部党员大会要按照规定的议事程序进行;每个党员要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展开讨论,认真作出表决。大会结束后,会议记录要归案保存。

二、支部委员会议

1、主要内容: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研究如何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讨论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和对党员的奖惩问题;讨论研究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讨论研究拟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内容和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其他需要支委会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2、支委会一般每月应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会议应由支部书记主持,并于会前与其他委员沟通,确定会议议题。

3、支委会议或支委扩大会议,要有超过半数的支委参加。列席会议的同志在会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4、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进行讨论,详细做好记录;表决时,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并向上级党组织或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5、会议结束后,要按照形成的决议,认真组织实施,并将会议决议、决定及会议记录,及时存档备案。

三、党小组会

1、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委员会议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等方面的工作。

2、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应召开一次,如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有特殊要求,可随时增加或延迟。

3、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并提前1—3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和要求通知本组党员,做好思想准备。

4、会后,党小组长要将会议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并抓好所讨论问题的组织落实工作,同时妥善保管好小组会议记录簿。

四、党课制度

1、党支部年初要制定党课计划,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也可视情况适当增加。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另请他人员讲授。

2、党课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当前形势政策及对党员的要求等,也可结合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3、党支部要提前1--3天将上党课的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根据需要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

4、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要根据党课内容认真组织党员进讨论,详细做好记录,并将讨论情况向党总支或上级党组织汇报。